第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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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夏琛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认为这种因荷尔蒙分泌而产生的好感滤镜,肤浅,不够理性,是见色起意。

直到他遇到了甘越。

夏琛遇到甘越,是在学校体育馆的篮球场上,当时班上两个同学带着他这个休学半年刚入校的新生去和篮球社的混个眼熟。玩了不到二十分钟,夏琛就得出一个结论,篮球社也不过如此,往后的岁月里,他一定能毫无悬念地称霸校球场。

然而,在他得出这个结论后的没几分钟,就被打脸了。

那时候他刚从对手手中抢断了一个球,扬扬得意地轻松过了两个人,准备来个完美上篮,结果被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突然来了个盖帽。

短暂的惊诧后夏琛知道要挽回颜面就必须再次抢到球然后有所防备地上篮。他看到篮球被拍到地上后马上被另外一个他刚才没见过的人抢到,这人穿着和他今天穿的颜色相同的红色运动服,露出来的四肢白得晃眼,他在人群中显得略微瘦小,且动作十分灵敏,就像个兔子一样在人群中穿来穿去。

明明从未见过,却是似曾相识。

夏琛居然呆在那里看着那小个子运球,忘记了上去抢断。

小个子防守十分优秀,动作也很帅气,避过了几个人后,他喊了声“林畅”,把球又传到了刚才那个盖下自己球的人手上,那个叫林畅的直接来了个三步上篮。

棋逢对手,不酣战一场怎么说得过去,于是夏琛走到那两人跟前,提议不如来场比赛。

离近了他才发现,那小个子的眼睛也像兔子,水灵灵的又大瞳仁又黑。

小兔子看向林畅,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林畅也表示同意比赛。就这样,一场临时的赛事开始了。

比赛的过程中,夏琛听到他们管小兔子叫甘越。

战况不可谓不激烈,一场比赛结束,夏琛输了。他是不服气,另外两人是意犹未尽,于是他们又来了一场。

夏琛又输了。

他知道输的原因不是自己技不如人,而是那个林畅和甘越的配合太默契了。

比赛过程中,他的注意力时不时就会甘越所吸引,他还发现甘越很爱笑,笑起来能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他老想趁着休息上去套个近乎要个号码啥的,可那两人好得就跟连体婴似的,完全不给他单独撩骚人的机会。

他看到那二人有说有笑地准备离开,便跑过去继续约战,他们将下一场约定在了明天早上。

这天剩下的时光里,甘越总会突然出现在夏琛的脑海里,上课走神时会,吃饭时会,甚至连玩手机游戏时都会。

他想,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吧!

肤浅就肤浅,见色起意就见色起意吧!

第二天的比赛不尽人意,失魂落魄的林畅完全不在状态,一场比赛下来,被夏琛轻易地盖了不下十次帽。

打完第一场,夏琛给林畅打气,叫他下场好好发挥,然后进卫生间去洗脸。

等洗完脸出来时已经不见林畅的人了。

只见甘越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夏琛走过去拍了甘越一把,说:“不是还有一场吗?怎么就走了?林畅人呢?”

“那小子接了个电话就急匆匆地跑了。”甘越耸耸肩,“少个人,下一场打不成了,我也收拾收拾回去了。”

“还这么早,要不咱们打三对三。”夏琛提议。

“不来。”甘越挑着眉一把拒绝,“有林畅在三对三我们都不一定赢得了你,何况现在他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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