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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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我还狠狠地撸了两把他家那只名叫兜兜的小柴犬,毛茸茸的手感还真不错。

吃饱喝足回到家的时候,我莫名地有一种刚嫖完了回来的满足感。

接着就收到了手机上大帅哥发来的消息。

何春雨:明天要不要还来我家吃饭?我这边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合租的人,一个人做饭有时候不小心做多了也吃不完,正好你可以来给我分担一下。

姜心:啊?这不太好吧。

姜心:你放心,我会给你伙食费的,小哥哥那咱们明天吃什么啊?

原本显示「正在输入」的对面突然消失了,过来一会儿又显示「正在输入」。

何春雨:糖醋排骨可以吗?

何春雨:我看你今天挺喜欢吃排骨的。

何止啊!我还喜欢做排骨的那个人呢!

姜心:可以可以,我不挑的,有肉就行。

糖醋排骨好啊,酸酸甜甜的,可不是像极了爱情~

放下手机,我想起今天晚上何春雨看着我微笑的样子,忍不住扑在床上打了个滚。

选择性地忽视了把小哥哥当成小姐姐的这件糗事,我开始日常犯职业病的脑补:

今天已经去小哥哥家里喝汤撸狗了,明天还要再去小哥哥家里吃饭,今后就住在楼上楼下了,以后可能还会经常见面,甚至在他没找到租户之前,我还能一直去他家蹭饭,还有还有,之前在知道他是情感杂志的编辑之后,我还约好了有时间就去找他上门取材……

同志们,这样下去,离我坐在小哥哥怀里喝汤撸狗还会远吗!说不定以后连腹肌都可以亲自上手摸了呢!

所以这场爱情的苦,我要不就委屈一下,先替你们尝了吧!

4.

第二天晚上我很自觉地就抱着电脑去了何春雨家。

嗯,蹭饭,顺便连带着取材。

「来了啊。」何春雨来给我开门,他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姜黄色卫衣,看起来仿佛像个初出社会的大学生一样,只是身上穿着的猫咪围裙给他平添了一丝烟火气息,看到来人是我之后,他温和一笑,语气里的娴熟仿佛我们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

「蹭饭方面我一向准时。」我笑嘻嘻地说道,朝他晃了晃手里的笔记本,「顺便待会儿还找你取个材呀。」

「好啊,先吃饭吧。」何春雨答应得爽快,让我先坐,他去给我盛饭。

而我则是在尝到第一口糖醋排骨之后,更加坚定了要把他追到手的想法。

呜呜呜太好吃了吧,这是什么神仙小哥哥啊!

我吃得很开心,坐在对面的何春雨看着我吃得开心,脸上的表情也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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