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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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不管方建业是一开始就改了年龄,还是为了晋升改的年龄,他敢私自改动档案,就要记他一个处分。

在晋升的节骨眼上爆出这个事情,方建业,你还能如愿以偿吗?

我以「工作室以后要主打家庭合照,拿你们的做范本」为由,提出免费给黄阿姨一家拍摄照片。

黄阿姨当然喜滋滋地答应了,我特意拍到了六点钟才收工,她过意不去,说要请我吃饭。

正合我意。

席间,我问黄阿姨的丈夫:「刘叔叔,方建业是不是您同事啊?」

他的眉心不易察觉地一皱:「你说老方啊?是啊,你认识?」

表情变了,语调也变了。

他不喜欢方建业。

我笑了一笑:「是啊,方建业是我舅舅的同学,今天听我舅舅提了一嘴,说方建业这个人,越活越年轻了。」

刘叔叔若有所思地重复一遍:「越活越年轻?是什么意思。」

我关上门,笑吟吟地说:「他和我舅舅同龄,但是呢,我舅舅今年过 48 岁生日,方建业却过的是 44 岁的生日。您说,这是不是越活越年轻了?」

刘叔叔一瞬间就懂了,面上闪过一丝喜色,随即轻咳:「小周啊,你说这话,可是要讲证据的。」

我把手机上拍到的方建业个人档案页、班级毕业照给他看。

他把方建业的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的数字放大,不自觉地点了点头,再看向我的时候格外和蔼:「小周啊,方便的话,把这两张图发给你黄阿姨。」

我知道,他要有所动作了。

我笑着收起手机:「好嘞。」

这件事做完之后,我仍然辗转反侧。

只靠这一件事是不够的,让别人去反击也是不安心的。

我要上个双保险,让方建业再也没有出头之日。

首先,查一查法律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我又打电话给毕业后做律师的大学同学,再度确认了一遍。

他说,只要我客观地陈述事实,既不会构成诽谤罪,也不会构成侵害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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